我自己本來不太聽搖滾,甚至非常排斥,覺得他和建築工地的大型機具一樣,都 有開山裂石、震耳欲聾的高爆破性,然而現在我的身邊卻總少不了搖滾唱片。何 以有此轉變?我想,喜不喜歡搖滾正如同會不會欣賞一首情歌,重點未必在於其 悅耳與否,而是有沒有那份發自靈魂的「共鳴」。 過去,美國在60--70年代,由於參與越戰,弄得全國沸沸洋洋,許多有志青年皆 不惜放下手邊的工作、學業、婚姻、家庭……,遠赴越南殺敵;但這僅限初期, 當戰爭事與願違地沒有於短時間內結束,甚至繼續到了三年、五年、七年、八 年……,不但美國的經濟大幅度衰退(因為年輕的工作者都盡往紗廠),社會問 題亦層出不窮,例如:許多家庭只剩下老弱婦孺、每個能幸運還鄉者多係重度傷 殘等等;民眾遂開始思考:到底我們為什麼要打仗?到底我們是在為誰打仗?於 是,又有許多青年不惜放下了手邊的工作、學業、婚姻、家庭……,投入了反戰 的各種活動。最著名者即「嬉皮風潮」。那些嬉皮們(不分男女)多留著長髮, 穿著邋遢,整天無所事事,抽著大麻,聽迷幻搖滾(搖滾樂的一種),並且高倡 「只要做愛,不要作戰」! 你或許覺得他們太離經叛道,憤世嫉俗,然則仔細想想,當時他們過得是怎樣的 生活?政府當局作了怎樣錯誤的決策,以至數以百計的美國人民屍橫他鄉,造成 多少美滿家庭的妻離子散……。當和平的示威抗議解決不了問題,而老弱婦孺又 無從使用更激烈的暴力手段,他們只能將自己殘破的心靈寄予音樂和上帝。 你有機會不妨留意一下好些早期搖滾作品的歌詞。在那裡面,除了有作者對於情 感的個人見解外,還有許多是企圖表達某種特定的議題或訴求-例如環保、女性 主義、保護兒童……。只是當悠揚委婉的歌聲打不動那些鐵石心腸的政客們時, 嘶喊和重金屬就變成了一種抗議、一種發洩、一種弱者的憤怒、一種不為他人所 瞭解的「心境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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